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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捷豹路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捷豹路虎(宁波)贸易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召回以下车辆。
一、捷豹路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捷豹路虎(宁波)贸易有限公司
自2023年5月26日起,召回2017年3月28日至2021年6月27日生产的部分进口2018至2022款路虎揽胜、揽胜运动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共计4424辆。召回2021年5月20日至2022年6月28日生产的部分进口2022、2023款路虎卫士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共计97辆。
本次召回内的车辆因冷却液弯管耐热性不足,当发动机过热时可能造成冷却液弯管裂损,冷却液泄漏至涡轮增压器隔热板,极端情况下可能引发发动机舱起火,存在安全隐患。
捷豹路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捷豹路虎(宁波)贸易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新材料的冷却液弯管及涡轮增压器冷却液管,以消除安全隐患。
二、捷豹路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自2023年6月2日起,召回2021年12月8日至2022年5月27日生产的部分进口2022、2023款路虎揽胜七座版汽车,共计178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第二排左侧座椅框架上的锁止机构可能存在焊接不良,导致座椅无法正确固定。当车辆发生事故或紧急制动时,第二排左侧座椅可能发生过度位移,会增加人员受伤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捷豹路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检查第二排左侧座椅底座锁止机构,如果发现座椅底座锁止机构焊接不良,将免费更换第二排左侧座椅框架和相关零部件,以消除安全隐患。
捷豹路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捷豹路虎(宁波)贸易有限公司将通过挂号信等方式,通知有关用户此次召回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