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寿安保泰 和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资料图】
基金简称 国寿安保泰 和纯债债 券
基金主代码 006919
基金合同生 效日 2019 年 2 月 20 日
基金管理人 名称 国寿安保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 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 金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 》、《国寿安保泰 和纯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基金基 金合同》、《国寿 安保泰和 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 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 准日 2023 年 6 月 9 日
截止收益分 配基准日 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 份额净值 (单位:人民币 元) 1.0273
基准日基金 可供分配 利润(单位:人 民币元) 110,529,429.75
截止基准日 按照基金 合同约定 的 分 红 比 例 计 算
的应分 配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 -
本次 分 红 方 案 (单 位 :人 民 币 元/10 份基 金份额) 0.1500
有关年度分 红次数的 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3 年度的第 1 次分红
注:本基金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1500元人民币。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3 年 6 月 21 日
除息日 2023 年 6 月 21 日
现金红利发 放日 2023 年 6 月 26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 登记在册 的本基金全 体基金份额 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 相关事项 的说明
选择红利 再 投 资 方 式 的 投 资 者 所 转 换 的 基 金 份 额 将 以 2023 年 6 月 21 日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为计算基 准确定再 投资份额,红 利再投资 所转换的基 金份 额 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 直 接 划 入
其基 金账户,2023 年 6 月 27 日起投资 者可以查询 或赎回。
税收相关事 项的说明
根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的 财 税 字[2002]128 号 《关 于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税 收 问 题 的 通 知 》及
财 税[2008]1 号 《关 于 企 业 所 得 税 若 干 优 惠 政 策 的 通 知 》的 规 定 ,基 金 向 投 资 者 分 配 的 基 金
利润,暂 免征收所得 税。
费用相关事 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 分红免收 分红手续费 。 选择红利再 投资方式 的投资者其 红利所转 换的基金份 额
免收申购费 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3)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23年6月20日15:00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并在2023年6月21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的,其账户余额(包括红利再投资份额)低于1份时,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分红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5)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sfunds.com.cn)或拨打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6)本基金销售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信息。
风险提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