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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消息,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凡决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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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称,福建省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凡(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福建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凡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长期沉迷赌博
私欲膨胀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7月27日通报,福建省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凡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通报称,李凡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调查研究、联系群众工作中搞形式主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组织观念淡漠,在组织人事方面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为官不廉,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长期沉迷赌博;私欲膨胀,利用职务便利和职权影响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凡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绝大部分涉案财物系在党的十八大之后收受,甚至在党的二十大后依然不知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凡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正义网综合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整理:张娟)